【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编号 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名称 00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002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3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4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5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6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7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8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09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010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01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012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013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014 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015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16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017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 018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019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020 福建省药品检验所 021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 022 深圳市药品检验所 023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24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025 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026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027 福建省厦门市药品检验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