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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泰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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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请示》意见的复函
2015-9-9 18:05
|
发布者:
admin
|
查看:
1158
|
评论: 0
|
原作者: 泰昌牌食品级液体消泡剂
|
来自: 惠州泰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摘要
: 你办再次征求《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请示》意见的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5〕46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无意见。
【发布单位】 质检总局办公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8-1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你办再次征求《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请示》意见的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5〕46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无意见。
特此回复。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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