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暑期来临,食物易变质、腐败,引发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几率较高。为确保暑期师生饮食安全,省食药监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暑期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禁止学校采购加工四季豆、野生蘑菇等食品,禁止使用硝酸盐、亚硝酸盐等可能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和食品原料。 中高考期间,我省将对中高考就餐点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对考生开展针对性的考前饮食安全知识教育,特别要教育考生合理膳食,不吃不洁食品、过期食品,不在无证摊店、路边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 严格落实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报告制度,针对中高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健全和完善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实施无缝隙监管,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小饭桌”、“学生公寓”以及暑假期间短期开办的“夏令营”、“培训班”等托管机构也被纳入监管范围。 通知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对硬件条件不达标、“明厨亮灶”改造要求不到位、“清洁厨房”活动开展未落实、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不规范的学校食堂,利用暑期进行有效、全面整改。 同时,指导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采购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倡导实施“电子台账”管理。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无证经营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