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正式开始实施,适用范围除了饮用天然矿泉水之外,包括所有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新规是强制性标准,它对包装饮用水的类别、成分和名称都作出了规范。 新规指出,除了达到相关标准的天然矿泉水外,市面上在售的饮用水将被归为两类: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而且,“蒸馏水”“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等名称,都将被禁止出现在外包装标签上。也就是说,五花八门的包装饮用水将迎来一大波更名潮、换装潮。 以后,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附近,还会出现“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一排小字。当包装饮用水添加使用了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时,要按规定加上相关标识。 新国标中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是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当符合新国标要求,而在此之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下半年,包装饮用水将迎大规模换装。 以往很多饮用水都在炒概念,而且就因为这些概念能把饮用水卖得很贵。“像很多写着矿物质水的,就是额外添加了氯化钙、硫酸镁等成分,相当于食品添加剂,与矿泉水性质完全不一样。”而标签标识的修改和规范,则可以尽量减少消费者对饮用水产品的误读。业内人士预计,包装饮用水的更名和换装,会在下半年大规模进行。根据新国标规定,包装饮用水标签更改会给企业一个缓冲期,最迟期限是2016年1月1日。到时候,它们的新名字、新包装都会一一揭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