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1 18:0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55| 评论: 0|原作者: 泰昌牌食品级液体消泡剂|来自: 惠州泰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3月17日晚,深圳皇岗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福田口岸查获57千克燕窝,该批燕窝无独立包装和品牌,仅用胶袋散装,且未经加工,表面附着羽毛,卫生状况极差。据调查,该批燕窝原产地不明,是旅客帮“货主”携带的,有“水客”带货行为嫌疑。由于该旅客无法提供任何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的规定,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禁止携带入境。该局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批物品截留,并移交行政处罚部门立案调查处理。
李少敏 摄《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