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食监函[2012]224号 【发布日期】 2012-12-17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xc.haqi.gov.cn/sitegroup/xcj/html/fdae9f5d24c2a5180124c2b464590166/20130121112463939.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期,我司收到卫生部食品与监督局答复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的函《卫生部食品与监督局关于方便面中苯并芘限量的复函》(卫监督食便函[2012]53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食品司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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