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多个权威渠道获悉,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草案有望下半年完成。已经完成的《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对于快递等上下游行业都有很强的带动作用,但是这个21世纪的朝阳产业也不可避免地带有自身缺陷:支付安全、交易公平、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制约了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比如有媒体调查,542%网购受访者最担心虚假宣传、价格虚标、商家入门门槛低、先提价再降价、假冒伪劣、违规刷“钻”、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消费者保存证据难、维权更难,另一方面,商家也频频遭遇“租衣客”“职业差评师”的骚扰,日前曝光的“黑客”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漏洞向网络商家收取“网络保护费”,也让商家敢怒不敢言。 由此可见,消费者也好,网络商家也罢,要想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必须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由于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法律滞后、空白点多,现有规定效力等级低,法律制度不完善,已有的《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已无法适应当前形势,电子商务发展遭遇瓶颈,因而,首部电子商务法的研究、起草和未来的公布、施行,是规范网络交易的重要一步,其中“重点关照”交易安全、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三大问题,强化创新保护,建立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入住商户的审核管理,推行先行负责制和保证金制度等,为健全电子商务监管体制,营造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社会氛围,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笔者很赞同专家的一句话,电子商务立法应该是一部“发展法”,虽然《电子商务法》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框架;但应该看到,伴随互联网技术和领域的不断拓展,电子商务产业也会源源不断冒出诸多实体经济所不曾遭遇的问题,因此,《电子商务法》不可能一劳永逸,公众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解决相关问题。 □斯涵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