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将推进食品安全立法,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53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次走向主席台,将填好的无记名测评票放入投票箱,对省政府《关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评测。 目前,我省正研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下一步,省政府将与各市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使各级政府都有“硬任务”、“硬指标”,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以《食品安全法》修订为契机,加快修订完善我省相关法规制度,推进《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工作,用制度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食品代理)。 根据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办法》,省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根据规定,一旦满意票不足一半的,为测评不满意,报告机关应当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重作报告;对重作的报告应当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仍不满意的,将参照《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结果,将由有关工作机构提交有关部门,作为考核管理和选拔任用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