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国卫办食品函〔2014〕377号 【发布日期】 2014-05-0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湖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将黄花菜比照叶菜蔬菜执行镉限量标准的请示》(湘卫报〔2013〕3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及污染物限量标准制定原则,经组织专家研究,我委同意黄花菜中镉限量参照叶菜蔬菜及芹菜中镉限量执行,即黄花菜中镉含量应小于等于0.2毫克/千克。
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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