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报网讯 近日,据北京市昌平区食药监局获悉,根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北京市保健食品补充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昌平区食药监局结合实际,完成2014年下半年保健食品补充抽样任务。 针对昌平区需要在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抽样非本市生产的其他功能保健食品10批次的任务要求,在对电子监管系统检索基础上,抽样地点选取在药店、专卖直营店和一般商店,确保了采样地点的广泛性;在产品样品确认环节,及时通过快递的方式向样品上标示的生产者寄送《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以保证抽样产品的有效性;每批抽样时,通过数字稽查系统的抽验模块进行样品采集,避免重复抽检,降低了行政成本。 目前,10批次样品及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和企业标准复印件,已送至检测机构检验。 |